鹦鹉言犹在,琵琶事已非

鹦鹉言犹在,琵琶事已非出处:出自《悼侍儿

鹦鹉言犹在琵琶事已非诗句取名的字

该诗句可取名的字有: 等字。

:事字本义为事业、故事、职业、从事,用作起名含义谋略、功绩、有内涵之义;

:在字本义为在所不辞、无所不在、青春,用作起名含义果断、活力十足、青春永驻之义;

:已字本义为已经、后来、过去、不久,用作起名含义分秒必争、胸有成竹、展望未来之义;

:言字本义为说明、忠言、美言、言信,用作起名含义有学识、聪明、讲诚信之义;

:非字本义为非同反响、非凡、与众不同,用作起名含义聪明绝顶、仪表非俗、卓尔不凡之义;

即鹦鹉言犹在,琵琶事已非原文

蔡确 《悼侍儿》

鹦鹉言犹在,琵琶事已非。
伤心瘴江水,同渡不同归。

蔡确

蔡确(1037—1093),字持正,泉州郡城人,宋臣。举仁宗嘉祐四年(1059年)进士,调州司理参军。韩绛宣抚陕西时,见其有文才,荐于其弟开封府尹韩维属下为管干右厢公事。  ► 23篇诗文 ► 2条名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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