鹦鹉言犹在,琵琶事已非
鹦鹉言犹在琵琶事已非诗句取名的字
该诗句可取名的字有: 事、在、已、言、非等字。
事:事字本义为事业、故事、职业、从事,用作起名含义谋略、功绩、有内涵之义;
在:在字本义为在所不辞、无所不在、青春,用作起名含义果断、活力十足、青春永驻之义;
已:已字本义为已经、后来、过去、不久,用作起名含义分秒必争、胸有成竹、展望未来之义;
言:言字本义为说明、忠言、美言、言信,用作起名含义有学识、聪明、讲诚信之义;
非:非字本义为非同反响、非凡、与众不同,用作起名含义聪明绝顶、仪表非俗、卓尔不凡之义;
蔡确
蔡确(1037—1093),字持正,泉州郡城人,宋臣。举仁宗嘉祐四年(1059年)进士,调州司理参军。韩绛宣抚陕西时,见其有文才,荐于其弟开封府尹韩维属下为管干右厢公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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