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作孽,犹可违;自作孽,不可逭
天作孽犹可违;自作孽不可逭的意思是:自然界造成的灾祸,尚可想办法抵御;由自己造成的灾祸,就难以逃避了。
天作孽,犹可违;自作孽,不可逭出处:出自《尚书·商书·太甲中》
天作孽 犹可违;自作孽 不可逭赏析:此句是伊尹对太甲的劝导,君王必须遵守先王的法典、坚持德政,努力修治自身,依靠诚信的美德,才能做一个贤明的君主。
不:不字本义为不偏不倚、不言而信、不凡、副词,用作起名含义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作:作字本义为造就、作为、事业、兴起,用作起名含义作为、建功立业、繁荣昌盛之义;
可:可字本义为合意、能够、适合、善意,用作起名含义善良、美丽、称心如意;
天:天字本义为天空、太空、天兵、天地,用作起名含义思维辽阔、天子骄子、心胸宽阔之义;
自:自字本义为自强、自信、独立、勇敢,用作起名含义自主、独立、勇敢、自立自强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