争先非吾事,静照在忘求
争先非吾事,静照在忘求出处:出自《答许询诗·其二》
该诗句可取名的字有: 争、事、先、吾、在、求、照、静、非等字。
争:争字本义为进取、争取、自强、目标,用作起名含义坚持到底、有原则、有想法之义;
事:事字本义为事业、故事、职业、从事,用作起名含义谋略、功绩、有内涵之义;
先:先字本义为先前、先后、祖先、领先,用作起名含义前进、进步、卓越之义;
吾:吾字本义为吾侪、吾爱、预防、无畏,用作起名含义勇敢、坚定、无所畏惧之义;
在:在字本义为在所不辞、无所不在、青春,用作起名含义果断、活力十足、青春永驻之义;
求:求字本义为谋求、寻求、求助、探索,用作起名含义有追求、有理想、坚持不懈之义;
照:照字本义为明亮、光明、细致、照耀,用作起名含义明白、细心、耳聪目明、聪明才智之义;
静:静字本义为静止、闲雅、恬静、安静,用作起名含义文静、斯文、平和、温婉内秀。
非:非字本义为非同反响、非凡、与众不同,用作起名含义聪明绝顶、仪表非俗、卓尔不凡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