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有凌霄翮,高飞安不得
自有凌霄翮,高飞安不得出处:出自《夜半闻雁 其二》
该诗句可取名的字有: 不、凌、安、得、有、自、霄、飞、高等字。
不:不字本义为不偏不倚、不言而信、不凡、副词,用作起名含义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凌:凌字本义为凌冰、高出、越过、勇敢,用作起名含义高尚、加官进爵、勇于拼搏之义;
安:安字本义为安逸、平静、安详,用作起名含义文静、吉祥、幸福安逸之义;
得:得字本义为得到、满足、成功、获得,用作起名含义独立、目标明确、聪明、出类拔萃之义;
有:有字本义为存在、所属、发生、客气,用作起名含义礼貌、才智、富足之义;
自:自字本义为自强、自信、独立、勇敢,用作起名含义自主、独立、勇敢、自立自强之义;
霄:霄字本义为云际、广阔、高空、浩渺,用作起名含义志向高远、包容之义;
飞:飞字本义为飞翔、极速、疾速、高飞,用作起名含义聪明过人、反应敏捷、追求卓越与成功。
高:高字本义为盛大、热烈、响亮、显贵,用作起名含义有名、德高望众、高贵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