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用追前辈,不劳吞吾人
政用追前辈,不劳吞吾人出处:出自《再次赠张学录韵十诗》
该诗句可取名的字有: 不、人、前、劳、吾、政、用、辈、追等字。
不:不字本义为不偏不倚、不言而信、不凡、副词,用作起名含义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人:人字本义为人豪、人和、人杰、人才,用作起名含义品德高尚、声名远播、人才之义;
前:前字本义为前程、前途、前锋、从前,用作起名含义积极进取、勇往直前之义;
劳:劳字本义为劳效、劳动、劳谦、勤劳,用作起名含义勤奋、好学、积极向上之义;
吾:吾字本义为吾侪、吾爱、预防、无畏,用作起名含义勇敢、坚定、无所畏惧之义;
政:政字本义为政治、民政、家政、匡正,用作起名含义正义、高尚、稳重之义;
用:用字本义为采取、通途、有用、用处,用作起名含义专心一意、勤奋刻苦之义;
辈:辈字本义为辈出、多数、等级、辈分,用作起名含义繁盛、位高权重、尊贵之义;
追:追字本义为追加、追溯、追上、追赶,用作起名含义上进、努力、勤奋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