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下见清真,草衣如野人
林下见清真,草衣如野人出处:出自《梅花十五首 其一》
该诗句可取名的字有: 下、人、如、林、清、真、草、衣、见、野等字。
下:下字本义为退让、攻破、当下、低处,用作起名含义谦虚、不耻下问之义;
人:人字本义为人豪、人和、人杰、人才,用作起名含义品德高尚、声名远播、人才之义;
如:如字本义为好像、仿佛、比如、相似,用于人名意指如愿以偿、称心如意之义;
林:林字本义为树林、林木、林涛、林海,用作起名含义蒸蒸日上、意气风发、繁荣昌盛。
清:清字本义为明白、公正、廉洁、清白,用作起名含义明白、清正廉明、纯洁之义;
真:真字本义为确实、清楚、显明、本性,用作起名含义真诚、善良、赤子之心之义;
草:草字本义为植物、芳草、草籽、草木,用作起名含义亲切、旺盛、励精图治之义;
衣:衣字本义为衣服、上衣、仪态、仪表,用作起名含义端庄、美丽、仪态仪表之义;
见:见字本义为观察、认识、理解、见仁见智,用作起名含义明智、知识广阔、敏锐之义;
野:野字本义为田野、沃野、野霭、广阔,用作起名含义心胸广阔、超凡脱俗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