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弄文诚可罪,那堪咏月更吟风
女子弄文诚可罪,那堪咏月更吟风出处:出自《自责》
该诗句可取名的字有: 可、吟、咏、堪、女、子、文、更、月、诚、那、风等字。
可:可字本义为合意、能够、适合、善意,用作起名含义善良、美丽、称心如意;
吟:吟字本义为情怀、诵读、吟咏、诵读,用作起名含义有学问、有文化、文笔好、口齿清晰之义;
咏:咏字本义为赞咏、咏志、歌唱、歌颂,用作起名含义富明理、文雅、有才华之义;
堪:堪字本义为可以、能够、堪能、忍受,用作起名含义有能力、有胆量、勇往直前之义;
女:女字本义为女将、女性、美女、温柔,用作起名含义贤良淑德、美女之义;
子:子字本义为君子、子谅、骄子、儿女,用作起名含义人中龙凤、才华、品质高尚之义;
文:文字本义为文采、智慧、文学、文化,用作起名含义文采、聪明、文静内敛。
更:更字本义为更加、愈加、更改、更换,用作起名含义发生改变日新月异、更上一层楼之义;
月:月字本义为月琴、月光、月色、月明,用作起名含义贞洁、洁净、智慧、爱与美的象征之义;
诚:诚字本义为真心、诚朴、诚笃、诚实,用作起名含义诚实、真心、脚踏实地、真诚可靠之义;
即女子弄文诚可罪,那堪咏月更吟风原文
女子弄文诚可罪,那堪咏月更吟风。
磨穿铁砚非吾事,绣折金针却有功。
闷无消遣只看诗,不见诗中话别离。
添得情怀转萧索,始知伶俐不如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