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业还须深虑,恐贻害于子孙
创业还须深虑恐贻害于子孙的意思是:开始创立事业时,更要深思熟虑,仔细选择,以免将来危害子孙。
创业还须深虑,恐贻害于子孙出处:出自《围炉夜话·第三四则》
业:业字本义为乐业、学业、业绩、基业,用作起名含义功成名就、大有作为、才智之义;
于:于字本义为于今、忠于、善于、超过,用作起名含义超过、思想、道德、引申为有权威的人之义;
创:创字本义为开创、进取、制造、创建,用作起名含义卓越、杰出、举止不凡之义;
子:子字本义为君子、子谅、骄子、儿女,用作起名含义人中龙凤、才华、品质高尚之义;
孙:孙字本义为孙女、王孙、曾孙、皇孙,用作起名含义年轻、谦虚、责任之义;
深:深字本义为深广、深蓝、深造、深仁厚泽,用作起名含义有学问、才能、思想、胸怀之义;
贻:贻字本义为赠给、贻赠、遗留、馈赠,用作起名含义富有、吉祥、安闲、舒适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