苟利于民,不必法古;苟周于事,不必循旧
苟利于民不必法古;苟周于事不必循旧的意思是:苟:如果,假如。法:效法。周:周全,完美无缺。循:依照,遵循。 全句译文:如果能使百姓获益,就不必效法古代的规定;如果能把事做得完美,就不必遵循旧的法则。
苟利于民,不必法古;苟周于事,不必循旧出处:出自《淮南子·氾论训》
苟利于民 不必法古;苟周于事 不必循旧赏析:此句反映出“世易则时移,时移则备变”的原则,社会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,治理国家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,法度要随时势的变化而变化,这才能有效地治理国家。
不:不字本义为不偏不倚、不言而信、不凡、副词,用作起名含义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于:于字本义为于今、忠于、善于、超过,用作起名含义超过、思想、道德、引申为有权威的人之义;
利:利字本义为利益、顺利、一本万利,用作起名含义功成名就、尽如人意、吉祥如意;
古:古字本义为古代、古人、古训、古典,用作起名含义质朴、平易近人、敦厚之义;
周:周字本义为严谨、仔细、完美、细致,用作起名含义为人周密、严谨、细致、细心之义;
必:必字本义为一定、必定、必胜、决定,用作起名含义坚决、果断、身体力行之义;
民:民字本义为人群、民众、治理、财富,用作起名含义安定、勤奋、纯正之义;
法:法字本义为公正、严明、正直、刚直,用作起名含义公正、严明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