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毒

  凡服毒死者,尸口眼多开,面紫黯或青色1,唇紫黑,手、足指甲俱青黯,口、眼、耳、鼻间有血出。

  甲尖黑,喉腹胀作黑色2生 ,身或青斑,眼突,口、鼻、眼内出紫黑血,须发浮不堪洗,未死前须吐出恶物或泻下黑血,谷道肿突,或大肠3穿出。

  有空腹服毒,惟腹肚青胀,而唇、指甲不青者3;亦有食饱后服毒,惟唇、指甲青4而腹肚不青者;又有腹脏虚弱老病之人5,略服毒而便死,腹肚、口唇、指甲并不青者,却须参以他证。

  生前6中毒而遍身作青黑,多日,皮肉尚有7,亦作黑色。若经久,皮肉腐烂见骨,其骨黪黑色。

  死后将毒药在口内假作中8毒,皮肉与骨只作黄白色9

  凡服毒死或时即发作10,或当日早晚;若其药慢,即有一11日或二日发。或有翻吐或吐不绝。仍须于衣12服上寻余药,及死尸坐处寻13药物器皿之类。

  中虫毒,遍身上14下、头面、胸心并深青15黑色,肚胀或口内吐血,或粪门内泻血。

  鼠莽草毒,(江南16有之)亦类中虫,加之唇裂,齿龈青黑色,此毒经一17宿一日,方见九窍有血出。

  食果实18、金石药毒者,其尸上下或有一二19处赤肿,有类拳手伤痕,或成大20片青黑色,爪甲黑,身体肉缝微有21血,或腹胀,或泻血。

  酒毒,腹胀或吐、泻血。

  砒霜、野葛22毒,得一伏时,遍身发小23 ,作青黑色,眼睛耸出,舌上生小24刺、 绽出,口唇破裂,两耳胀大,腹肚膨胀,粪门胀绽,十指甲青黑。

  金蚕25蛊毒,死尸瘦劣,遍身黄白色,眼睛塌,口齿露出,上下唇缩,腹肚塌。将银钗25验作黄浪色,用皂角水洗不去。

  一云26如是,只身体胀,皮肉似汤火 起,渐次为脓,舌头、唇、鼻皆破裂,乃是27中金蚕蛊毒之状。

  手脚指甲及身上青28黑色,口鼻内多出血,皮肉多裂,舌与粪门皆露出,乃是中药毒、菌蕈毒之状。

  如因29吐泻瘦弱,皮肤微黑不破裂,口内无血与粪门不出,乃是饮酒相反之状。

  若验30服毒,用银钗皂角水揩洗过,探入死人31喉内,以纸密封,良久32取出,作青黑色。

  再用33皂角水揩洗,其色不去;如无34,其色鲜白。

  如服35毒中毒死人,生前吃物压下入肠脏内,试验无证,即自谷36道内试,其色即见。

  凡检37验毒死尸,间有服毒已久,蕴积在内,试验不出者,须先以38银或铜钗探入死人喉,讫,却用热糟醋自下罨洗,渐渐向上39,须令气透,其毒瓦斯熏40蒸,黑色始现。如便将热糟醋自上41而下,则其毒瓦斯逼热气向下,不复可见42。或就粪门上试探,则用糟醋当反是。

  又一43法,用大米或占(粘)米三升44炊饭,用净糯米一升淘 洗了,用布袱 盛,就所炊 饭上炊。取鸡子一45个(鸭子亦可)打破,取白拌糯米饭46,令匀。根据前袱起,着在前47大米、占(粘)米饭上。以手三指紧握糯米饭如鸭子大48,毋令冷,急开尸口,齿外放着49。及用小纸三、五张,搭遮尸口、耳、鼻、臀、阴门之处50。仍用新绵絮三、五条,酽醋三、五升,用猛火51煎数沸,将绵絮放醋锅内煮半时52,取出。仍用糟盘罨尸,却将绵絮盖覆。若是53死人生前被毒,其尸即肿胀,口内黑臭,恶汁喷来绵54絮上,不可近。后除去绵絮,糯米饭被臭恶之汁55,亦黑色而臭,此是受毒药之状;如无,则非也56。试验糯米饭封起,申官57府之时,分明开说。此检验诀,曾经大58理寺看定。

  广南59人小有争怒,赖人,自服胡蔓草60,一名断肠草,形如阿61魏,叶长尖,条蔓生,服三叶62以上即死。干者,或收藏经久,作末食亦死。如方63食未久,将大粪汁灌之64,可解。其草近人则叶动65,将嫩叶心浸水,涓滴入口即百窍溃血。其法66∶急取抱卵不生鸡儿,细研67和麻油,开口灌之,乃尽68吐出恶物而苏,如少迟69无可救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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