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官三

  宗正1 大司农 少府

  宗正,卿一2人,中二千石。本注曰:掌序录王国3嫡庶之次及诸宗室亲属远近4,郡国岁因计上宗室名籍5。若有犯法当髡以上,先上6诸宗正,宗正以闻,乃报7决。丞一人,比千石。

  诸公主8,每主家令一人,六百石9。丞一人,三百石。本注曰:其余10属吏增减无常。

  右属宗正。本注曰:中兴11省都司空令、丞。

  大司农,卿一人,中二千石。本注曰:掌诸钱谷12金帛诸货币。郡国四时13上月旦见钱谷簿,其逋未毕,各具别之。边郡诸官请调度者,皆为报14给,损多益寡,取相给足。丞一人,比千石。部丞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部丞主帑藏。

  太仓15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受郡国传16漕谷。丞一人。

  平准17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知物贾,主练染,作采色18。丞一人。

  导官令19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舂御米及20作乾E05F。导,择也。丞一人。

  右属大司农。本注曰:郡国盐官、铁官21本属司农,中兴皆属郡县。又有22廪牺令,六百石,掌祭祀牺牲雁鹜之属23。及雒阳市长、荥阳敖仓官,中兴皆属河南24尹。余均输等皆省。

  少府,卿一人,中二千石。本注曰:掌中服25御诸物,衣服宝货珍膳之属。丞一人,比千石。

  太医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诸医。药丞、方丞26各一人。本注曰:药丞主药。方丞主药方。

  太官27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御饮食。左丞、甘丞28、汤官丞、果丞各一人。本注曰:左丞主饮食。甘丞主膳具。汤官丞主酒。果丞主果。

  守宫令29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御纸笔墨30及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。丞一人。

  上林苑31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苑中32禽兽。颇有民居,皆主之。捕得其33兽送太官。丞、尉各一人。

  侍中,比二千石。本注曰:无员。掌侍左右34,赞导众事,顾问应对。法驾出,则多35识者一人参乘,余皆骑在乘36舆车后。本有仆射一人,中兴转37为祭酒,或置或否。

  中常38侍,千石。本注曰:宦者,无员。后增秩比二千石。掌侍左右,从入内宫,赞导内众事,顾问应对给事。

  黄门侍郎,六百石。本注曰:无员。掌侍从左39右,给事中,关通中外40。及诸王朝见于殿上,引王就41坐。

  小黄门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,无员。掌侍左右,受尚书事。上在内宫,关通中外及中宫42已下众事。诸公主及王太妃等43有疾苦,则使问之。

  黄门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主省中诸宦者。丞、从丞44各一人。本注曰:宦者。从丞主出入从。

  黄门署长、画室署长、玉堂45署长各一人。丙署长七46人。皆四百石,黄绶。本注曰:宦者。各主中宫别处。

  中黄47门冗从仆射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主中黄门冗从。居则宿卫,直守门户;出则骑从,夹乘舆车。

  中黄门,比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,无员。后增比三百石。掌给事禁中。

  掖庭令48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掌后宫贵人49采女事。左右丞、暴室丞各一人。本注曰:宦者。暴室丞主中妇人疾病者,就此室治;其皇50后、贵人有罪,亦就此室。

  永巷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典官婢侍使。丞一人。本注曰:宦者。

  御府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典官婢作中51衣服及补浣之属。丞、织室丞各一人。本注曰:宦者。

  祠祀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典中诸小祠52祀。丞一人。本注曰:宦者。

  钩盾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典诸近池苑53囿游观之处。丞、永安54丞各一人,三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永安,北宫东北55别小宫名,有园观。苑中丞56、果丞、鸿池丞、南园57丞各一人,二百石。本注曰:苑中丞主苑中离官。果丞主果园58。鸿池,池名,在雒阳东59二十里。南园在雒水南60。濯龙监、直里监各一人,四百石。本注曰:濯龙亦61园名,近北宫。直里亦62园名也,在雒阳城西南63角。

  中藏府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中币帛金64银诸货物。丞一人。

  内者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宫中布65张诸亵物。左右丞各一人。

  尚方66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上手工作御67刀剑诸好器物。丞一人。

  尚书令68一人,千石。本注曰:承秦69所置,武帝用宦者,更为中70书谒者令,成帝用士人71,复故。掌凡选署及奏下尚书曹72文书众事。

  尚书仆73射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署尚书事,令不在则74奏下众事。

  尚书六75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成帝初署尚书四76人,分为四曹:常侍曹尚书主77公卿事,二千石曹尚书主郡78国二千石事,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79事,客曹尚书主外国夷80狄事。世祖承遵,后分二81千石曹,又分客曹为南82主客曹、北主客曹,凡六83曹。左右丞各一人,四百石。本注曰:掌录文书期84会。左丞主吏民章报及驺伯史85。右丞假署印绶及纸笔墨诸财用库藏。侍郎三十86六人,四百石。本注曰:一曹87有六人,主作文书起草88。令史十八人,二百石。本注曰:曹有三89,主书。后增剧曹三人90,合二十一人。

  符节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为符节台率,主符节事。凡遣使掌授节。尚符91玺郎中四人。本注曰:旧二人92在中,主玺及虎符、竹符之半者。符节令史,二百石。本注曰:掌书。

  御史中丞一人,千石。本注曰:御史大夫93之丞也。旧别监御史在殿94中,密举非法。及御史大夫转95为司空,因别留中,为御96史台率,后又属少府。治书97侍御史二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选明法98律者为之。凡天下诸谳疑事,掌以法99律当其是非。侍御史十五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察举非法,受公卿群吏奏事,有违失举劾之。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、大封拜,则二人监威仪,有违失则劾奏。

  兰台令史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奏及印工文书。

  右属少府。本注曰:职属少府者,自太医、上林凡四官。自侍中至御史,皆以文属焉。承秦,凡山泽陂池之税,名曰禁钱,属少府。世祖改属司农,考工转属太仆,都水属郡国。孝武帝初置水衡都尉,秩比二千石,别主上林苑有离官燕休之处,世祖省之,并其职于少府。每立秋貙刘之日,辄暂置水衡都尉,事讫乃罢之。少府本六丞,省五。又省汤官、织室令,置丞。又省上林十池监,胞人长丞,宦者、昆台、佽飞三令,二十一丞。又省水衡属官令、长、丞、尉二十余人。章和以下,中官稍广,加尝药、太官、御者、钩盾、尚方、考工、别作监,皆六百石,宦者为之,转为兼副,或省,故录本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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