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相邻证

  丞相1刘沆知衡州日,有大姓尹氏2欲买邻人田莫能得,邻人老3而子幼,乃伪为劵。及邻人死,即逐其子4。讼二十年不得直。沆至又5诉。尹氏出积岁户钞为证6,沆曰:若田百顷,户钞岂特收此乎?始为劵时,尝问邻乎?其人7多在,可取为证。尹不能8对,遂伏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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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相邻证取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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