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节

  公都子曰1:“匡章,通国皆称不孝焉。夫子2与之游,又从而礼貌之,敢问何也?”

  孟子3曰:“世俗所谓不孝者五:惰其四4支,不顾父母之养,一不孝也5;博弈好饮酒,不顾父母之养,二不6孝也;好货财,私妻子,不顾父母之养,三不孝也;从耳目之欲7,以为父母戮,四不孝也;好勇8斗很,以危父母,五不孝也。章子9有一于是乎?

  夫章10子,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。责善,朋友11之道也;父子责善,贼恩之12大者。

  夫章子,岂不欲有夫13妻子母之属哉?为得罪于父,不得近14。出妻,屏子,终身不养焉。其设15心以为不若是,是则罪之大者,是则章子已16矣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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