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,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
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的意思是:玉可以被摔碎,但不能改变它洁白的本质;竹可以被焚烧掉,但不能毁掉它的骨节。
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,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出处:出自《三国演义·第七十六回》
该诗句可取名的字有: 不、其、可、改、玉、白、竹、而、节等字。
不:不字本义为不偏不倚、不言而信、不凡、副词,用作起名含义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其:其字本义为揣测、反诘、命令、加强,用作起名含义更加、突出、特别之义;
可:可字本义为合意、能够、适合、善意,用作起名含义善良、美丽、称心如意;
改:改字本义为更改、改正、改善、变革,用作起名含义举止不凡、灵活多变、沉机观变、见机行事之义;
玉:玉字本义为美玉、美丽、美好、尊贵,用作起名含义美丽动人、高洁、高贵。
白:白字本义为懂事、明理、纯净、光阴,用作起名含义冰清玉洁、聪明之义;
竹:竹字本义为气节、正直、淡雅、高雅,用作起名含义气节、超凡脱俗、刚正不阿之义;
而:而字本义为你的、而今、言而有信、肯定,用作起名含义诚信、富有、充实之义;
节:节字本义为节操、节省、礼貌、季节,用作起名含义为人坦诚、礼度、品德高尚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