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杰买棺

  唐李杰1为河南尹,有寡妇告子不孝,杰察其状2非不孝者,乃谓曰:汝寡居惟一3子,今罪至死,得无悔4乎?妇曰:不顺之子,宁复5惜之?杰曰:审如是,可买6棺来取尸。因使人觇之,乃谓一道7士曰:事了矣,俄将棺至。杰尚8冀其悔,而寡妇坚执如初9。时道士在门外,密令擒之,一问10承服。曰:某与寡妇有私,常为11儿制,故欲除之。乃杖杀道士,以棺盛之12

  谨按大明律13云:父母诬告子孙勿论。今观所载,母与所私道士谋14,诬告其子,欲致于死。母勿论,道士难科教15唆之罪。万一遇此,当比依谋16杀人巳行。未曾伤人者17,杖一百徒三年,比拟奏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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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杰买棺取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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